根据国家教育部、军委政治工作部、国防动员部《关于做好2023年定向培养军士试点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我院2023年与武警部队、海军部队开展定向培养军士工作。
一、招生计划
今年,国家教育部、军委政治工作部、国防动员部分配我院定向培养军士490名招生任务,具体执行情况如下:
专业 |
兵种 |
备注 |
辽宁 |
江苏 |
浙江 |
安徽 |
江西 |
山东 |
河南 |
湖北 |
湖南 |
重庆 |
四川 |
陕西 |
计划 |
轮机工程技术 |
海军 |
水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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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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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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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 |
电气自动化技术 |
海军 |
水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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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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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20 |
10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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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 |
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|
武警 |
水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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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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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15 |
10 |
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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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20 |
10 |
150 |
轮机工程技术 |
武警 |
水兵 |
5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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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25 |
5 |
15 |
60 |
10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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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0 |
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|
武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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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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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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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
50 |
合计 |
5 |
20 |
20 |
10 |
35 |
60 |
25 |
180 |
60 |
35 |
30 |
10 |
490 |
二、招生对象和条件
202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20周岁(200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),未婚,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。
三、报名办法
定向培养军士的招生,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,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。
1.填报志愿
湖北省考生填报定向军士志愿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日,其他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执行当地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时间安排。
2.体检、面试和政治考核
体检、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5日至10日左右(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)。湖北省招办在“湖北招生信息网”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军士的体检、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。考生参加体检、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。面试、政审结束后,湖北省招办将在“湖北招生信息网”上公示考生参检合格人员名单。
其他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执行当地相关定向培养军士的有关政策,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。
四、录取办法
1.录取
定向培养军士全部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,执行各省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,湖北省录取时间暂定为8月3日至8月6日(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)。8月10日前,省级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级征兵办。9月底前,省级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,将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》、《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》移交定向培养高校,装入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档案。
其他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录取时间以当地具体公告为准。
2.选拔补充
定向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,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。高校另行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。
五、培养方式
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,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。前2.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,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;后0.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,由招收部队负责,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。
六、任命和待遇
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,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级别有关规定,授予军士军衔,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。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,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、保障伙食,享受相应医疗、保险和抚恤等待遇;授予军士军衔后,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。定向培养对象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,国家对委培军士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,补偿或代偿金额为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。
七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27-84803666 84803777
移动电话:153-8710-0666
咨询QQ:800019781
邮箱:zhaoban@mail.wspc.edu.cn